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讲讲义《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合用范围大纲要求: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合用范围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合用范围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
大纲变化情况:无变化本讲要点: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合用范围;2、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3、生产经营单位及重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题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要求
内容讲解: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合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立法目标亦称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缺乏的
要科学地确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必须从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地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有的放矢,符合实际
目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纷繁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重要有4个: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旧居高不下
三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处理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要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处理的基本问题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引思想、方针标准、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标,应当把握如下5点: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引思想
第二,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