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廉洁自律承诺书银行廉洁自律承诺书我郑重承诺,本人自愿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股东、我行的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从事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以及投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我行知识产权以及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七)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八)将我行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业务营销费用和礼品礼金,以及因我行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二)在金融企业、我行关联企业以及与我行有贷款融资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第1页共4页(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未经批准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违反规定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五)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单位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