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估价入账审计案例一、背景:固定资产如何估价入账之问题,2012年我做内部企业经营业绩审计时候,遇到过一家公司有这种情况,虽然审计的目的是经营业绩,不是对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但是资产是否应该估价入账并计提折旧,影响这家公司利润指标,因此当时这个事项也作为了审计重点,并出了审计专报
我就以这家公司为案例,谈谈固定资产估价入账问题
二、相关准则规定之梳理和简要评价本案例涉及到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有:《固定资产》准则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固定资产》准则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借款费用》准则第十二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准则第十三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