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精神科联合用药诊疗规范—、联合用药的基本原则联合用药是指同时或相隔一定时间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
在精神科应坚持单一用药的原则,但当单一用药不能取得满意疗效时可选择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时应力求达到疗效提高和毒副作用减少
因此在选择药物时,最好选择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如长效和短效抗精神病药之间联用;典型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之间联用;或不同类型药之间联用,如抗精神病药和碳酸锂或抗癲痫药丙戊酸盐、卡马西平联合,用以稳定病人情绪,控制兴奋、易激惹症状,和抗抑郁药合用以改善病人的抑郁情绪,和苯二氯草类药物合用,改善病人的睡眠,也可控制病人的兴奋吵闹症状,和抗帕金森药联用以缓解EPS
联合用药还应特别注意药物相互作用,详见下面第三点
二、详细了解患者的用药史和过敏史在联合用药前,有必要详细了解患者的既往用药情况,包括精神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他治疗躯体疾病药物的使用情况
如患者既往曾足量足疗程使用过某种精神药物而无效,联合用药时就不宜再选用该药
一些育龄女性患者经常使用口服避孕药,应考虑拟联用的药物是否会与之发生相互作用
某些口服避孕药有药酶抑制作用或诱导作用,可影响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丙米嗪、氯米帕明等)和一些神经安定药(如奋乃静、甲硫达嗪、氯哌利多等)的代谢清除过程
患者既往曾对某种药物过敏,此次就不应使用该药或与该药的某一成分相同的药
如患者对氯丙嗪过敏,就不要再选择奋乃静,因为两者同属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
三、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药物的相互作用是指联合用药时所发生的疗效变化,有两种可能性:作用加强或减弱
在临床上,作用加强可表现为疗效提髙,也可表现为毒性加大;作用减弱可表现为毒性降低,亦可表现为疗效降低
联合用药时要尽量达到毒性减弱或疗效加强,而要避免毒性加大或疗效减弱
药物在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相互作用药代动力学过程包括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