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为扎实有序开展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XX〕2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XX〕1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长自然资发〔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引领,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完善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城乡统筹发展,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产权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全面摸清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现状,梳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分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规范登记业务标准,补充完善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动态更新
第1页共10页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相关政策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调查力争在XX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建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数据库并实现数据交汇,把农村不动产纳入日常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二、登记发证的范围(一)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其他可以认定的,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程序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认真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依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