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下文是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1
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
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3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
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1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
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行政许可相关事项;5
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依据和联系方式;6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7
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