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关于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参考计划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搞好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协调开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8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施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新时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开展观,以全面建立小康社会,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认真贯彻《****中央xx关于卫生改革与开展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指标纳入全面建立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与建立公共卫生体系严密结合,纳入城乡建立总体规划
新时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组织、地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视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新情况,处理新咨询题,改革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方式,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构成全民发动、综合治理的新场面
二、工作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目的是: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立成果得到进一步稳固,并随着经济、社会开展总体水平的提高,城乡总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多数城镇成为自治区卫生城镇;农牧民喝上卫生水,使用上卫生厕所;多数旗县区、乡镇“四害”得到有效操纵,到达国家规定标准;群众的卫生认识和卫生素养得到普遍提高: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构成长效工作机制
(一)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标准市区的治理,城市卫生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开展不断提高,城市卫生根底设备不断得到加强;广泛开展创立自治区卫生镇和国家卫生镇活动
重点处理好垃圾、污水、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