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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需谨慎处理购房出租,以租还贷,因其高效的投资回报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认可
但是,我们经常遇到各式各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这里是一个常见的案例,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对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所借鉴,以便谨慎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a先生将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给一家网络公司;;b公司,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租赁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币11000元,b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否则按日支付应付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直到实际付款日为止
因为签订合同时,a先生对约定的租金数额很满意,便没有约定合同解除事由
XX年12月,b公司以房间供暖不好、隔音效果差等理由每月都迟延付款,并且没有支付违约金
现在发展到不经a先生反复催促,b公司就不付租金
对此a先生非常苦恼
案件分析b公司: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依据合同约定,a先生向b公司索要违约金的行为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
b公司不具备迟延付款的抗辩权
如果a先生违约,b公司可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停止付款(除非有明确约定可以因此停止、迟延付款),否则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b公司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那么对前几次没有索要的违约金,a先生是否还有权追偿呢
答案是肯定的
对于未经a先生明示放弃的债权,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
a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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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