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落是必然的
由于它的不可再生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诸多研究领域的关注
下文是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欢迎阅读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推荐列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专家评审工作
第三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
第五条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
第六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成员不少于80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别专业领域的专家不少于5人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聘期4年,可连续聘任
第七条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熟悉相关专业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
第八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小组(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小组)成员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组成,通过随机选择或指定产生,人数为奇数
第九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由市文化主管部门组建
专家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或相近领域专家中随机选择或指定产生
专家评审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条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和专家评审小组组长由市文化主管部门指定,负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