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会企业情况2审核意见如下:20XX年8月和20XX年4月至6月,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兴中正先后发生3起工伤事故,苏州分公司发生1起工伤事故,各致使一名工人死亡。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上述事故分别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嘉兴中正和苏州分公司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情况,无法确定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且有效执行。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2、20XX年2月21日,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发审会未通过。审核意见如下:申请人原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章晓洪和张伟。坤元投资2008年2月通过增资成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6.0606%的股权。根据相关机构核查,上海锦天城为坤元投资的法律顾问,且2007年至20XX年期间,坤元投资于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章晓洪之弟章晓峰控制的公司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律师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裕丰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张伟和宓雪军,其中主要经办律师张伟未发生变更,根据以上情况,无法判断张伟和裕丰律师事务所能否独立公正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内租赁运力毛利率低于自有运力毛利率,租赁运力占比逐年提高,且租赁运力占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申请人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与行业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申请人未就上述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无法判断申请人报告期毛利率及其变动的合理性以及有关事项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不利影响。3、20XX年2月28日,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第1页共14页发审会未通过。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发行人在非洲市场的化纤发条销售收入从20XX年的约2236万元下降到20XX年的约944万元,同期在非洲市场的化纤发条数量占发条销售总量的比例也由43.93%下降到15.39%。而北美市场的化纤发条收入20XX年约为75万元,20XX年为零;同期在国内市场则分别为9万元和68万元。另外,根据上市公司瑞贝卡的公开资料,在非洲市场,瑞贝卡已分别于尼日利亚、加纳建成1500万条化纤大辫生产线和1000万条化纤大辫生产线。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年产600万件化纤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达产后的预测营业收入24788万元。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生产经营及募投新增产能的消化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中未能对化纤制品在非洲、北美和国内市场的扩张及募投新增产能的消化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上述情形将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申请人本次发行申请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4、20XX年3月9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发审会未通过。审核意见如下:申请人2008年、20XX年、20XX年的废料处置收益分别为265.98万元,1,142.91万元和2,263.84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19%、35%和45%,与投入车用板材数量变化存在较大不一致。申请人在2008年12月以前对于废料管理不规范,废料收入按实际收款金额入账,无法确定2008年度产生废料的具体数量。根据上述情况,无法确定申请人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鉴于上述情形,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5、20XX年3月16日,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发审会未通过。第2页共14页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防弹运钞车销售时申请人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是申请人第一大客户,向申请人采购防弹运钞车653辆,采购金额11726.44万元,占申请人当期销售收入的32.08%;20XX年、20XX年,申请人向中国农业银行销售防弹运钞车119辆、20辆,实现收入2297.86万元、319.83万元,仅占当期销售收入的5.75%,0.86%。向中国农业银行销量、收入的大幅减少导致20XX年防弹运钞车销量、销售收入大幅下降,20XX年申请人防弹运钞车总销量为895辆、销售收入17,382.78万元,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