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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公开信是指公开发表从而使公众知悉的信件;写给集体或个人,作者认为有必要使公众知道,因而公开发表的信件
那么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你会写吗
下面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供你参考
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范文一尊敬的流动人口:您好
首先,感谢你们为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您在到达居住地三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须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
育龄妇女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通报给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
同时请注意三点事项:①《居住证》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居住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换领手续;②变换居住处所应及时申报,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③在离开居住地时应及时到办证的派出所办理注销
如果你不遵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100元以下罚款
(二)骗取、冒领、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收缴居住证,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最高额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三)非法收缴或者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