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局文印管理制度为规范机关文印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区、州、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文发文是指以局名义下发或上报的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告等
发文程序包括起草、核稿、签发、校对、打印、盖章、分发等
为保证发文质量,发文一律由相关科室起草,填写发文单,由科室负责人校对,分管领导核稿,主管领导签发,办公室登记编号并核算打印数量
已签发的文件打印稿,由承办科室负责核对,协助印刷、分封、发送,其文印规范应接受办公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编号登记时,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并逐项填写
凡未经核稿、签发,无主办单位及拟稿人签名,以及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文稿,一律不予编号登记;凡正式发文,要有2份打印件,连同底稿交办公室存档(包括电子文档)
由局发出的一般性函件(含小红头),按照红头文件规定,须填写小红头签发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由局长审批签字印发
重要文件分发范围,除文内标出的主送、抄送单位外,还应发至局班子成员、各有关科室,以便于了解全局工作情况,协调工作步骤
起草、签批文件必须使用碳素笔或黑蓝墨水钢笔,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复写
科室对外交流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签发,并留存复印件
二、收文收文办理程序是:签收、登记、批办、呈阅、传递、办结归档
局驾驶员兼任通讯员,按要求取、报文件,每天到市政府交换箱取文件1次
参加各类会议带回来的文件,以及有存档价值的资料,须及时交办公室,以便做文书处理
凡上级收文和下级主送各类文件、材料、电报,必须于接件当日分类编号登记,及时交办公室主任签署传阅意见,送局领导批阅
文件传递的顺序是:党建类文件,先呈党组书记阅示,再呈局长传阅;业务类文件,先呈局长阅示,再呈党组书记阅示,其后,第1页共3页领导班子成员不再排列传递顺序
日常业务工作和下级收文,办公室一般不作传阅处理,由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