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大学人事处校人通[2013]59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教学科研机构:2013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的做好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1、副处职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确定实施。2、校聘学生工作岗位包括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研工组长、学工组长、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确定实施。b5E2RGbCb5E2RGbC3、引进人才,聘期届满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实施届满考核。聘期未满且校聘关键1档及以上岗位的,年度免考核;聘期未满校聘关键2档及以下岗位,仍委托院系对其进行述职式的年度考核。p1EanqFDp1EanqFD4、自筹经费、平台经费租赁人员考核由单位自行确定考核与否、自行考核办法,自主实施。5、半年以上长病假、待退休、待岗人员不参加任何考核,其管理办法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6、借调人员参加借调单位参加考核(URP年度考核)。7、校特聘、校关键教学科研岗位的聘任合同即将期满的人员(合同终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学校授权院系进行聘期期满考核。(院系有该类人员的,名单见通知后附,考核表格单独下载不上URP)DXDiTa9EDXDiTa9E8、其他(含学校经费租赁)人员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考核(URP年度考核)。二、考核形式及要求1、校特聘、校关键教学科研岗位聘期考核2014年1月31日聘任合同期满的校特聘、校关键教学科研岗位的聘期期满考核,学校授权人员所在院系具体实施。RTCrpUDGRTCrpUDG院系考核主要依据受聘人履行《复旦大学教学科研序列校聘岗位2聘任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履行情况。院系综合考虑受聘人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教书育人、项目领衔、论文发表等方面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对高水平、原创性研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学科和队伍建设的贡献。5PCzVD7H5PCzVD7H学校授权院系岗位设置与聘用、聘任工作小组实施考核,请做好成果验真、本科教学评估排名检查、专家组织、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等工作。工作小组应采用扩大工作小组成人人数、增加院外专家人数等各种方式,有效地实施回避制度。jLBHrnAIjLBHrnAI注意:该类人员不在URP上填报和审核,单独填写考核表格。表格下载:人事处主页(www.hr.fudan.edu.cn)-下载专区-人事管理办公室-《校聘岗位期满考核表》。填写完毕后交院系岗位设置与聘用、聘任工作小组,由小组填写考核过程和意见后报人事处。xHAQX74JxHAQX74J2、院聘教学科研岗位聘期考核签订“短中期合同”(3年)的院聘教学科研岗位即将到期,请各院系做好聘期的期满考核工作。考核重点侧重受聘人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尤其是考核各项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的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教学工作,注重考核教学方法、课程建设、学生满意度;对科研工作,注重考核科研成果质量和学术贡献;对学科建设,注重考核原创能力贡献、团队绩效和队伍引进和补充;对社会服务,注重考核服务的质量和影响。LDAYtRyKLDAYtRyK聘期考核一般采用综合性考核方式,即书面述职报告、现场述职、会议评审等形式。3、年度考核要求对签订短期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短中期合同”(3年)的第1、2年的其他教职员工,适用于年度考核,侧重点是对岗位职责、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日常工作业绩、到岗率的考核,亦即基本指标、基本工作量是否达标。同时根据纪委要求,可结合单位实际,把廉洁从业纳入考核范围。Zzz6ZB2LZzz6ZB2L考核需综合采用书面述职、现场述职、专家评审等形式。三、考核结果等次及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1、考核结果等次基本规定3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学校行政处罚的:1)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2、“一票否决”要求为严格考核要求,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岗位考核“不合格”,即实行“一票否决制”:1)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