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和外墙漆分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新洪茂黔南·印象一期”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工程商业楼的外保温和外墙漆分包给乙方组织施工
依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二、合同分包范围承包范围内内容:黔南·印象一期建设工程商业楼外保温和外墙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2
1所有外墙的保温、外墙涂料工程2
2所有的预留洞口、门窗外墙一侧的填塞补缝,外墙接接点处理
3各种试件的制作、养护、堆码、转运、上车,与本单项工程有关的材料转运及上下车
4施工用吊篮费用分担:吊篮的承租,吊篮的搭设、拆除、移动、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分包方式:包工包料3
1本工程主要材料(即水泥、河砂、保温材料、抗裂砂浆、玻纤网格布、界面剂、钢丝网,外墙腻子、外墙漆等)及其它各种中小型机具(含保温材料专用搅拌机)、工用具、小推车、从二级配电箱至机械的电线电缆末级箱以及其它用于本分项劳务工程中的机具、工用具(工具、器具、施工线、铲子、灰桶、线枋)等由乙方自行提供
2本分包工程中使用的小推车配件以及本分包工程加班用的电灯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3“安全三宝”、雨具、末级配电箱以后的线缆、插板插座、照明用灯具及各种相关机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合同分包工程工期总工期为75天,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且须满足该工程土建节点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拟定详细的方案交甲方审核同意后遵照执行,甲方实时进行监督
乙方不得有任何原因拖延工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处以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