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指标解释(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三年七月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将于2003年7月正式启用,由于报表填报单位原隶属各网、省公司,对填报的指标条目释义各有不同,为统一口径,形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化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现根据最新出版的《电力统计工作指南》对报表所列主要指标作统一解释,请遵照执行,并请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统计月报
一、发电设备能力1、发电设备容量:发电设备容量是从设备的构造和经济运行条件考虑的最大长期生产能力,设备容量是由该设备的设计所决定的,并且标明在设备的铭牌上,亦称铭牌容量
计量单位为“千瓦(kW)”
2、期末发电设备容量期末发电设备容量是指报告期(月、季、年)的最后一天,发电厂实际拥有的在役发电机组容量的总和
电设备容量报告期末发=设备容量期初发电+电设备容量本期新增发-电设备容量本期减少发本期末的发电设备容量即为下一期初的发电设备容量
本指标为时点指标
3、期末发电设备综合可能出力报告期末一日机组在锅炉和升压站等设备共同配合下,可能达到的最大生产能力
包括备用和正在检修的设备容量
“期末发电设备综合可能出力”与“期末发电设备容量”的区别,在于综合可能出力要考虑:⑴设备经技术改造后并经技术鉴定综合提高的出力(含机组通流改造后增加的出力);⑵机组、锅炉、主要辅机设备和升压站之间配合影响的出力;⑶设备本身缺陷的影响出力;⑷扣除封存的发电设备出力
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则二者应当相同
4、发电设备实际可能出力报告期末一日机组在锅炉和升压站等设备共同配合下,同时考虑火电厂受燃料供应、水电站受水量水位等影响,实际可能达到的生产能力
它是期末发电设备容量量扣除故障、检修及封存的设备后的容量
发电设备实际可能出力与综合可能出力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包括故障和检修中的设备
如果没有修理和故障以及外界因素(燃料供应、水量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