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工作意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是贯彻党的***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XX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已有政策的基础上,从厦门实际出发,特制定我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如下:一、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紧紧抓住重塑文化市场主体这一重点,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盘活存量、创新增量,在用好国有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出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不断壮大规模,优化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拓展文化发展空间,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二、我市重点发展以下文化产业门类
动漫网游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发行业、艺术产业、文化会展业、文化中介服务业
各门类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安排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我市优先鼓励发展的重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四、对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的大中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或地区总部),凡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符合条件之年度起3年内,根据其符合条件年度在厦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
五、对新办的从事创意策划与设计、数字娱乐与网络服务、新媒体研发与应用、影视创作与制作、艺术品生产与培训、电子出版、文化会展以及演艺、文化中介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自获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连续3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
六、对具有厦门特色,已形成一定规模,能起到产业带动效应的商品油画、艺术品制造、钢琴制造培训、影视制作、动漫网游、艺术品交易、商业演出等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文化产业项目,2年内给予100%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每年贴息额第1页共4页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鼓励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