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山影视公司2014-2015年激励方案及绩效方案一、目的依据奥山影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责任书各项经营指标的要求,充分考虑新兴业务的市场拓展难度及市场竞争格局,设定影视公司激励方案与年度绩效方案,适用于2014-2015年1月31日,同时考虑影视公司团队的整体利益及投资方利益,采用共同承担风险及共享利益,通过绩效考核办法,保障影视公司的长足发展与未来的上市接轨
二、影视公司架构设置初期编制:1+6=7名,其中财务人员由资产公司财务兼任三、激励1、激励原则:年度利润1000万,年度营收7000万为底线;2、公司鼓励团队参与影视剧共同投入,将产生以下情况:A影视团队不参与影视剧个人或团队投入,则全部由公司投入,投资总额累计不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年度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按总营收的8%计算,集团财务中心需审批月度费用预算及实际发生,确保年度营收8%不被突破;B影视团队参与影视剧个人或团队投入,团队投入比例底线为20%,最高50%,集团投入总额累计不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则费用分摊原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原则上采用双方累计投入百分比相同比例分摊;管理费用按年度总营收的8%、计算,(指实际发生额,含影视基金产生的收入总和的8%,同时小于利润60%为基础);3、利益共享原则:(团队不投入或投入)A团队不投入,则利润分享为:公司:团队=9:1;B团队投入,在团队投入的比例基础上增加15%利润分配给团队;(例如:团队投入比为35%,年度利润结算后,分配给团队利润总比例为:35%+15%=50%)
4、如达到2亿票房收入或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段电视剧播映,则给予单项奖励,电影或电视剧产生投资盈利,则奖励20万元/部,如产生亏损,则奖励10万元/部,同时亏损额不得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将根据主要贡献者与次要贡献者进行奖金分配,具体分配采取一事一议制;5、根据影视获奖级别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