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经纪人制度研究摘要近年来,中国电影的产业化道路在求索中继续前行,国内学界对于电影产业化的研究也是亦步亦趋。其中,美国好莱坞因为其成熟的产业体系,向来是学习和研究的重点与热点。而好莱坞的经纪人作为好莱坞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好莱坞娱乐产业的发展。然而,目前国内对于好莱坞经纪人制度的研究却乏人问津,尚无系统的论述问世。本文参照相关的文献资料,主要探讨了好莱坞经纪人的发展历史、经营模式、管理策略、法律法规建设以及行业体系建设等。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立足国内现实,借鉴好莱坞的成熟经验,就如何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经纪人制度力所能及地提出了一定的建议和措施:第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产业化进程。第二、禁止经纪公司涉足制片业,实现经纪代理业务与制片业的分离。第三、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规范经纪行为。第四、加强经纪人的行业素质建设。第五、设立专门的文化经纪人行业协会。本文的写作,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第二章对经纪人的概念、内涵以及经纪人的经纪行为等做一个基本的界定。第三章主要关注好莱坞经纪人的历史发展脉络及经纪公司经营模式的变迁。第四章则通过比较好莱坞经纪人与私人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详细探讨经纪人与政府管理机构、行业工会、民间团体、代理客户以及其他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对经纪人的相关职能、法律法规建设、行业体系建设等等做一番深入的阐释。第五章在厘清经纪人的历史发展脉络后,对创新艺人经纪公司(CAA:CreativeArtistsAgency)这个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进行一个个案分析。第六章则是立足国内现实,探寻好莱坞经纪人制度的积极借鉴意义。·关键词:经纪人信息不对称CAA文化经纪人第一章绪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好莱坞经纪人,在好莱坞他属于人才代理的一种。在整个好莱坞的娱乐产业里,经纪人扮演了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他们把自己所代理的各种人才,诸如演员、导演、剧作家以及其他~些艺术家们推销给各种买家,像制片公司、出版社、各种演出商等等,并且与买主谈判,为客户谋得最好的交易条款:而经纪人自己则可以通过提供服务从客户的收入中获得10%的佣金。在美国,经纪人同时受到了各州立法和各种行业工会组织的协议条款的管理和约束。伴随着好莱坞的发展,经纪代理公司已经跨越一个世纪的历史。到目6订为止,形成了诸如:创新艺人经纪公司(CAA:CreativeArtistsAgency)、威廉·莫旱斯公司(WMA:WilliamMorrisAgency)、国际创意管理公司(ICM:InternationalCreativeManagement)、联合人才公司(UTA:UnitedTalentAgency)、Endeavor等几个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其中,WMA是历史最为悠久的老牌经纪公司,CAA则是发展最快、最具影响力的新兴经纪公司。好莱坞经纪人这一提法对于所研究的对象在地域和行业上都做出了限定。首先,好莱坞已经成为各大经纪公司的常驻地。其次,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机构。就经纪人来说,像两个主要娱乐产业中心加州洛杉矶和纽约就各自制定了一部不同的法规来管理经纪人。因此,这里所指的好莱坞经纪人就是针对加州洛杉矶这个地域范围而言的。此外,所谓的好莱坞经纪人,在行业上所涉及的主要就是好莱坞的娱乐产业,包括了电影、电视、音乐等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现代好莱坞产业链上的一环,经纪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原CAA的创始人迈克尔·奥维茨就曾被誉为好莱坞最有权势的人。近年来,国内的电影产业发展迅猛,相关的研究也是,但独独在经纪人这块上却少有人涉及。经过有关文献的查询,除了在一些关于好莱坞的产业研究专著中对此有所提及外,目前国内仅有一本李斯翻译的《好莱坞首席明星代理人——迈克尔·奥维茨传》对奥维茨领导下的CAA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此外,王贤青和万山合著的《好莱坞操盘手》一文则是在奥维茨传的基础上对CAA的研究做了必要的归纳和补充,至于其他的关于好莱坞经纪人的系统研究则都付阙如。本文基本上是属于此一问题的首次讨论。因此,本文的研究便具有了一种现实的指导意义和理论的参考价值。在现实层面上,我国文化经纪人的发展存在许多不足。诸如经营无序,制度建设滞后,没有一个完整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