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购车处理规定皖通公司职工购车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本规定确定的是职工因公司业务活动的目的而购买使用私车的条件,以使职工私车的购买与使用更趋合理。第二条资格依本规定可以购买车者,需经常在公司外从事工程现场管理及商务活动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拥有驾驶证件,遵守交通规则与行车道德。第三条资格条件依本规定购入私车的资格条件为:1.公司正式职工,从事营业活动工作6个月以上(市场销售、工程管理等)。2.在公司的职务为主管以上,并经上级主管推荐认定。3.其他被认定为特殊需要者。第四条审查购车审查手续如下:在"购车贷款申请表"填入必要事项。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经理。第五条购入条件根据个人支付能力,购买新车,公司可为其垫付限额在2万元以内的贷款。还款计划,500元/月。购买旧车时,申请表中必须填写汽车已行驶公里数。第六条公司补助对第四条的审查通过者,给予下列补助:1.对符合购车条件并购买车辆的员工,公司以予600元/月行车补助,2.对从事工程管理、市场销售等岗位,需要经常用车的员工可以按每月行使公里数进行补助,标准为1元/公里。但节假日期间行驶公里数除外。工程管理人员对市里行驶公里数进行补助,市场人员对每次出差公里数进行补助,过路过桥费另外报销。第1页共2页第七条购车者义务1.车辆必须为本人开展公司业务所用,公司不再为其报销其他交通费用,非本人开展公务用车不享受补助。2.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等其他费用自理,车辆安全、交通违章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驾驶人承担。3.应在归还公司购车款后,才能卖掉车辆。第八条取消补助资格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取消其资格。1.不符合第三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2.具备资格,但未还清车款。3.非本人公务用车。合肥皖通通信保温机房有限公司安徽名筑钢塔工程有限公司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