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宁波大榭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规定》(甬政发〔2003〕103号)、《宁波大榭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榭管〔200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大榭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榭开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第2页共21页(3)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4)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
本预案不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处理
4预案启动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1)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2)初步确认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及或即将危及到公共安全;(4)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5预案终止条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隐患或后果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事态发展达到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在上一级预案启动后,按上一级预案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6工作原则第3页共21页1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为第一要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