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管理制度第一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管理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管理制度一、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全程代理工作,代理室负责承办具体业务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基本环节及时限要求,规范操作
三、代理室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承办和回复等具体工作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代理室负责做好群众办事的记录、承办、督办、回复和各种资料的建档工作
五、代理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每天明确一名值班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要实行佩证上岗,值班领导每天要坚持实行考勤
七、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严禁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傲慢和办事推诿、扯皮或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民办事,对待办事群众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八、全程代理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宴请或以各种名目索取办事费用
九、代理室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督查,每半年要接受初评,每年要接受综合考核及评比,并及时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首问负责制一、申办人来代理室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不论申办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第1页共16页告知”制度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单位
(四)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解释说明,将有关事项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部门
三、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