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经广大教职工代表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特制定《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在职在编在岗的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兼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选拔原则与程序(一)评选原则1、学校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及推荐工作,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教师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料核查、听课(演讲)、答辩等业务工作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并对初评人选予以公示
3、评选学科带头人首先必须通过骨干教师评选
(二)评选程序1、材料上报
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2、初评阶段
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安庆九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九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
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对初评为骨干教师的教师进行材料再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
4、公示名单
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九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三、评选条件A、骨干教师评选条件(一)政治思想方面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