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基本要求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一)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先进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高中课改,在所在区域内为实施课改、推进素质教育的示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被所在区域公认,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20分)1
具有鲜明的办学理念且办学理念符合国家教育方针
课程设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素质教育资料翔实且具有示范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c级以上水平达99%、学业水平测试一次性合格率达98%、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率在区域内处领先地位
无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5分)1、查阅学校发展规划、文件、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项工作计划和总结、其他相关资料
2、查阅学校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方案、课程总表、实地听课、新课程实验计划与总结等资料;查阅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率;查验学校新课程改革、素质教育成果展示、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
3、召开区域内学校、家长座谈会;走访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并请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优良
教师无违法犯罪现象,没有教师因严重违反师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学校形成优秀教师群体,特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以上、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以上,有一定数量的省级优秀教师、市县以上学科带头人
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含教育硕士)比例达到5%
(20分)1
无教师受法律法规惩处或党纪政纪处分
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以上;省级优秀教师、市县级学科带头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省级优秀教师包括省级教坛新星、省优质课大奖赛三等奖以上、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称号;市县学科带头人包括市教坛新星、市教学能手、市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市县认定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拥有量,专任教师百人左右的学校不少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