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一、活动要求1、活动目标
按照要求,达到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有足够人数开展活动;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无摩托车无牌行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等目标要求
2、活动方式
采取集中开展和自主活动的方式
集中开展由区委文明办统一组织安排,活动时间为8月5日;自主活动由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具体见附表)
3、活动时间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4、活动地点
5、活动对象
本局志愿者队伍所有成员
6、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各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
二是开展示范带头活动
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
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带动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二、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初)
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参加对象名单,确定活动路口,启动文明交通活动
2、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8月5日):派六人参加,分成三组,于上午7:30——12:00、下午15:00——18:30在制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第1页共2页3、自主活动阶段(20XX年8月6日——20XX年12月31日):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展示我局的良好精神面貌,自主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