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交运营模式及补贴政策美国芝加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地铁和巴士,由芝加哥交通管理局独立管理和运营,所有的场站设施、线路、车辆、司售人员都直接从属于芝加哥交通管理局
芝加哥交通管理局每年制定用于公交基础设施投资和公交运营的收支预算提请地区交通管理局批准
巴西的库里蒂巴采取的是公交管理与运营相分离的模式
库里蒂巴的公共交通系统由一家属于市政府管理的城市公交公司(URBS)管理
公司受市政府的委托对整个城市的公交线网、场站、车辆、道路交通(包括交通信号灯监控)进行管理
这家公司为公私合营(市政府占的股份为99%,私人占1%),总裁由市政府任命
公司下属26家运营企业都是私人企业,这些企业都是通过线路招投标的方式取得公交运营的资格
运营企业收到的票款必须统一交存到URBS公司的专门账户中
URBS公司控制私人运营公司的里程,并按完成的运营里程,给与私人公司补偿
德国除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铁路以外,没有专门的客运长途汽车交通方式,只有城市和区域性的公共交通系统,如地铁、轻轨、公共电汽车等
大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之间一般采用轻轨和公共汽车等方式联接
德国管理城市公共交通是州和城市、县政府的职责,州主要负责制定法律,对市、县公共交通发放补助经费
城市、县政府负责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公共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等
在政府与公共交通公司之间,设有公共交通联合会,受州政府委托,管理公共交通具体事务
公共交通联合会的职能包括:提出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构架建议、制定票价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订购车辆、培训人员、招聘司机、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定统一的价目表、进行广告宣传、监督服务质量标准执行;编制年度公共交通预算、确定票款收入和政府补助资金在各公共交通公司间的分配等
法国1982年颁布了《国内交通指导法》,规定政府要向所有人提供价格合理的公共交通
同时,将公共交通的具体管理权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