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优化控制摘要:工程招投标优化管控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复杂工作,不但直接影响着投资效益的好坏,而且也反映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本文着重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提出了招标过程中的优化控制措施,以合理的投资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出于对投资效益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便进行招标工作。由于建设单位的经济专业力量往往薄弱,致使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特别是对清单的工作内容和计算规则规范不准确,在合同实践中会引发索赔,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部分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违背职业道德,以谋取高额利润为目的串通其他投标企业,高价围标,严重损害业主的利益。一、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科学合理地编制标底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不必在工程量计算上煞费苦心,避免了招标方、审核方、投标方重复计算工程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缩短投标报价编制时间和招标周期。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设备、技术、管理对不同项目进行价格计算,充分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和价格水平,更好地确定、控制工程造价。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投标价格与中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是今后招投标的方向。二、合同专用条款制定施工合同是招投标文件中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控制造价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应根据项目规模、工期长短、项目复杂程度、项目设计深度、项目竞争情况及外部环境诸因素,在权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确定符合要求的合同形式、合同条件、合同格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而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如有条件的可在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中应在以下几方面中明确对工程价款控制条款,这样对将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提供有利条件。(1)应明确工程变更的内容范围。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和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通用条款中对工程常用的变更情形,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补充增加其他变更情形。(2)应明确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特别是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情况,确定单价的难度比较大,应采取合适的方式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例如可采用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进行商议,或综合考虑在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确定价格等;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价款不予支付;如果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3)明确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专用合同条款首先应该约定是否允许价格调整。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承包的或工期较短的,可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在执行期间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若合同约定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应约定价格调整的方法。(4)明确计量方法与支付方式。专用合同条款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合同的类型,约定单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等。(5)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专用合同条款还应约定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付款次数;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等。三、理顺造价业务流程,发挥社会资源优势(1)优化相关业务流程,首先工程建设单位应调整造价部门的职能,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聘用造价工程师组建造价专业团队,提升造价各专业管理水平,形成投资管理的均衡机制。其次,要对招投标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将工程量清单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