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江县供销社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县安办:2018年,我社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18年度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的通知(开江委办〔2018〕25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年供销系统无生产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工伤事故等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的目标,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目标分值30分,自评30分)(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我社党委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年4次,召开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全年4次,党委书记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次,班子成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次,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二)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的职责分工,落实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2-县社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政同责”。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维稳办负责安全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年度述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结合本系统安全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安全生产计划,做到了“四早”,即: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县社与社有企业、直属公司与营销网点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特别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做到“五专、三有”,即专店经营、专柜陈列、专人负责、专库储存、专人上岗;保证有消防器材、有警示牌、有产品性能及燃放知识卡片。(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我社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夯实监管力量;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四)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3-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系统宣传工作范围。二、推动重点工作(目标分值40分,自评40分)(一)部署完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我社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在岁末年初销售旺季,县社加大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便民超市、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进行停业整顿,限期进行整改。一是配合公安、安监、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稽查,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全县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进行跟踪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必须专柜销售,杜绝异地储存和超量储存,做到安全经营。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全县经营网点及仓库进行全面安全经营大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在检查中对安全隐患当场责令整改,做好记录,不留死角,如普安镇一烟花爆竹销售户消防器材配备失效,现场进行了整改,重新配置消防器材。全年参与打非和安全检查100余次,参检人员200余人次,出动整治车辆100余台次,查出运输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窝点10余起,收缴销毁火炮近50万响。四是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和《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化》要求,对吉星烟爆公司专用仓库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企-4-业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二)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我社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活动,服从应急办的组织管理。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到现场亲自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针对我社烟花爆竹经营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县安监、公安等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指导、督促吉星烟花爆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