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營養師甄選簡章981209修正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營養師(師三級)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備取候用時間至甄選錄取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三、工作內容:學校午餐行政事務、學校膳食營養規劃與監督、膳食製備與供應督導管理、營養教育、膳食營養諮詢服務、其他交辦及應辦事項
四、報名資格:(一)具有大專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營養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報名日期:現場報名自98年12月14日起至98年12月15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如採通訊報名請於12月1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人事室電話:04-7756521轉24
(逾期或證件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六、報名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12月15日止)掛號寄至本校人事室報名(本校住址:彰化縣鹿港鎮長安路125號),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
七、應繳資料及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現場報名者持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通訊報名者以影本代替唯需蓋本人私章證明與正本相符
(一)報名表(請繕打後再列印,並請黏貼2吋照片1張)、委託報名須附委託書
(二)具結書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簡述經歷、工作理念表末並請簽名)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五)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專門職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