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绩效管理责权
1第三章绩效管理基本内容
3第四章组织绩效管理
8第五章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
9第六章员工绩效管理
10第七章考核结果申诉
12第八章考核结果应用
12第九章绩效管理监管
15第十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管理目标完成,提升员工绩效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组织与个人绩效考核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开展,以促进生产经营活动高效开展
(二)以经营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人力资源投入产出价值实现动态预算管理;通过考核对人力资源投入产出价值“验收付款”
(三)以工作量为先导,责、权、利通过绩效考核对应挂钩,体现“做多少事,花多少钱”
第三条绩效管理审批按照集团统一下发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绩效管理责权第五条集团总部是绩效管理的决策机构:(一)负责制定全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二)负责统筹管理全集团绩效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集团总部绩效考核范围内的组织及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集团绩效管理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