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刘辉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要实现依法治国,就要做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齐头并进,缺一不可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却不尽如人意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纠落到实处
基于此,本文将对公正执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加以探讨
一、公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
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
法律制定颁布后,能否得到执行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否建立的关建
现行法律的执法就面临严重的问题
首先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执法机关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擅自越权执法
其次是执法不到位,定性不准确
部分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程序混乱,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草率,使违法者有可乘之机,钻法律空子,进行不合法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如一些无证经营者,受执法单位个别人的庇护,有持无恐,不缴税费,获取暴利,破坏了经济秩序
再次,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丧失了法律的权威
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
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已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
而对自已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
最后,判决的执行工作阻力重重
有的判决涉及“三角债”问题而难以执行;有的当事人自持靠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