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为充分发挥联美/正牧公司股东优势,经股东会议讨论决定,特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做出如下决定:公司经营原则实行“产销分离”
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
(三)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股东的行为规范第一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任何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任何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否则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第三条任何股东的存续企业或机构为公司主业提供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任何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利润和优质资产;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转移劣质资产或
第四条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开会决策做出
任何股东不得个人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任何股东不得强令公司为自己或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公司股东为公司信息披露时,应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凡对影响公司利益的敏感信息,要及时书面通知公司总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公司与事业部独立性第一条各事业部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运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