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处理时限1、特急件
一天内处理完毕
三天内处理完毕
4、超过处理时限的文件,由秘书室催办
5、各级审核人员及会签人员均无原则在公文签呈上签名,并标示日期,以明确责任
篇二:关于提高公文处理时效的通知通知××办字
××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的通知各乡(镇、街)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公文处理是保证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重要工作
在区委办、区政府办分别下发规范办文办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有部分单位存在公文收发不及时,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不及时和反馈办理情况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影响政令畅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委或区政府的公文,由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文书签收、登记、编号,填写公文处理卡,由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呈送领导
除领导同志明确指示或者特殊情况外,公文不得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不得多头报送或越级报送
情况紧急确需分送的,应注明已分送的领导同志
二、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需要请示区委、区政府的事项,应做好前期工作,及时上报,给区委、区政府留出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一般事项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紧急事项,应事先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沟通说明,尽快行文(标注“急件”)报送
第1页共4页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应注意文件下发的时效性,加快办文速度,原则上一般公文在领导签发后两个工作日内下发,紧急公文在领导签发后或领导同意补签的情况下即时下发,并通过区乡党政计算机加密通信网第一时间下发,同时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第一时间收文
四、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加密通信网的作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