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诚信评价标准序号项目分值子项评价标准1业绩30累计招标代理宗数最近2年内累计招标代理项目宗数排名第1-5名的得3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28分;排名第11-15名的得26分;排名第16-20名的得24分;排名第21-25名的得22分;排名第26-30名的得20分;排名第31-35名的得17分;排名第36-40名的得14分;排名第41-45名的得11分;46-50名的得8分;51名以后但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得5分
30累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总额最近2年内累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排名第1-5名的得3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28分;排名第11-15名的得26分;排名第16-20名的得24分;排名第21-25名的得22分;排名第26-30名的得20分;排名第31-35名的得17分;排名第36-40名的得14分;排名第41-45名的得11分;46-50名的得8分;51名以后但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得5分
15大标经验本年度代理的工程招标项目中,单项中标金额1亿以上不超过2亿的,1项得3分;2亿以上的,1项得5分,总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15专业经验本年度代理的工程招标项目中,每单独代理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服务中一类的,加4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5分2纳税得分10近2年度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排名前年度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排名第1-5名的得1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9分;排名第11-20名的得8分;排名第21-40名的得7分;排名第41-60名的得6分;排名第61-80名的得7分;排名第81-100名的得6分;排名第101-150名的得5分;排名第151-200名的得4分;201-250名的得3分;251-300名的得2分;300名以后但有纳税的得1分
没有纳税的为0分
3不良行为扣分严重不良行为1、因招标代理活动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的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