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规划实施步骤制定环境方针()应收集和使用如下信息资源:①初始环境评审的结果;②组织的经营战略及战略计划,如组织长远战略中的环境条款、能源及资源条款等;③现有的关于环境问题的承诺和声明;④现有的其他方针,如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等方针;⑤相关方如员工、执法机构、居民、顾客、投资者等的观点和要求;⑥相关和适用的法律、法规;⑦成文的环境标准,包括系列标准;⑧与组织相关的其他组织的环境总体原则声明,如政府、社团、产业协会的环境声明,国际商会()可持续发展宪章,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⑨组织认同的其他法规和要求;⑩其他类似组织的环境方针范例;O明确限定方针适用的地理及组织界限,即方针适用于哪些国家和地区的哪些现场、部门和活动;O特定的地区或区域性环境规划和条件O组织所从属的更大组织的环境方针
()起草环境方针一个符合标准要求的环境方针应包括如下几个基本承诺:承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承诺持续改进;承诺污染预防
环境方针中应指明实现上述承诺的基本途径,即要向全体员工传达文件化的环境方针并付诸实施,方针可被公众获取以接受监督
()环境方针的公布、实施及评审①方针的公布应内部优先于外部,组织内部全体员工应熟悉和理解环境方针,管理者不应错过与全体员工关于环境问题的对话的机会;②被授予足够权限的环境管理者代表和其他管理者,应负责安排人员,依据环境方针和环境初始评审的结果,起草制定详细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从而进入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性阶段,环境方针实施之前,组织要对初始环境评审阶段的环境因素的评价结果进行重新审定,以使环境方针中的有关要求在重要环境因素中得到体现;③为确保方针的持续适用和有效性,即使在体系建立阶段,如果出现如下情况,应对方针进行重新评审和修订: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更新或增加;生产过程、产品发生变化;组织合并或兼并其他组织;公众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