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第6
3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参照欧洲水泥试行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修订
本标准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增加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版第3
1条);——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将组成与材料合并为一章,材料中增加了硅酸盐水泥熟料(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4章);——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20%,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