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书,共7编、1260条,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其中,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进行了修改。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收养法,1998年作了修改。《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第五编共5章、79条,主要明确了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和收养等内容。本次讲座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新亮点,具体如下:一、新增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他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现代社会经济不断变革发展,财产的构成与种类也随之发展2得更加多元化、多样化。更多人通过兼职获得其他劳务报酬、通过投资获得投资收益,这成为了人们获得收入的新途径。新增“其他劳务报酬”、“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更符合现今社会的实际情况,本次《民法典》将上述财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使夫妻共同财产“不留死角”。二、夫妻债务需“共债共签”此前《婚姻法》并未对夫妻共债的认定标准作出细化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吸纳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意见,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需要“共债共签”,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义务,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设定,引导债权人在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形成时,加强事前风险防范,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损失。对于夫妻任何一方,在债务形成的源头上尽量杜绝“被负债”的现象,不仅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还保障了交易安全和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案例:牛郎与织女结婚后,牛郎以个人的名义向喜鹊借款10万元。但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牛郎没有偿还借款。喜鹊向法院起诉,要求牛郎偿还欠款,同时要求织女对借款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那么,织女是否需要对该笔借款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呢?答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织女答辩称对于借款不知情,也没有与牛郎一起签署借条,并且喜鹊没有证据证明牛郎将10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或借款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3法院就不会判织女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了。三、协议离婚中新增“离婚冷静期”据统计,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涨,《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么算来,实际上是给了夫妻双方最长有六十日的“离婚犹豫期”。很多人担心离婚自由受到了限制,但实际上离婚的通道有两条,除了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外,还有诉讼离婚。而即使进入诉讼程序,离婚纠纷也是法定调解前置的案由类型,调解的时间通常也不短于30天。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冷静期”在诉讼离婚程序中并不受该期限的限制,可是诉讼离婚中的双方,一般也要经历不少于30天的调解,这样看,冷静期跟调解期限匹配。四、新增“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诉判离”《民法典》细化了应当准予离婚的条件,新增了“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提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将司法惯例进行了明确。不仅给当事人提供了行为导向,也为法官断案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支持。强扭的瓜不甜,不管冷静多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不如好聚好散。五、新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八周岁的子女尊重其个人意愿”4新法将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