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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由于买受人承担的交付内容很容易确定,即为金钱
但如何确认出卖人的交付内容
在这里,出卖人承担的主要交付义务是给付商品房,但不限于商品房,还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
买卖合同的标的条款系合同的不可或缺的条款,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否则合同亦无法成立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
如果是种类物,如大米、水果等,则对其数量的要求必须确定,否则买卖无法进行
如果是特定物,则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的特征,使该物具有惟一性或排他性
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主要标的物即为商品房,由于商品房所处的位置肯定是惟一的、排他的,所以合同所涉标的是特定物
一、对于出卖方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一)合同所约定的套房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内容包括位置、楼层、面积、建筑质量、装潢以及套房本身的配套设施
(二)由于商品房系属于某幢高楼分割成若干小块而成,这不仅涉及买卖人的自有部分,还要区分共有部分
这也是商品房不同于其他商品之处
所以,对于商品房标的的认定,不仅指套房,还有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
二、对于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认定原则审定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合同系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其中关于商品房的一些特征以及绿化、配套设施的约定,均应被视为对于标的的描述
(二)规划说明
由于规划必须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出卖人才能进行施工,而出卖人施工也必须按照规划方案进行
由于规划方案将决定买受人房屋的朝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