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产业投融资问题与创新摘要。随着十三五的到来,政府积极发展林业经济,为大批林业企业带来了投资机会和新的发展机遇。但是,我国的林业经济仍处于不成熟的阶段,林企在投融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以林业投融资问题为出发点,针对财政依赖过重、投融资困难、渠道单一等问题,提出了优化策略并进一步进行了投融资方式创新的探究。关键词:投融资;林业经济;政企合作;互联网森林,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于一体的产业,是生态系统,也是经济系统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我国林业经济迈过了历史上艰难的动荡时期和市场不完善的计划经济时期,如今,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中,迎来了极大的发展的前景。自迈进“十二五”以来,我国林业产值稳步上升,林业经济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林业投资也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林业投资的增长始终处于一个缓慢的状态,林业企业经济利润也始终达不到理想的水平。林业生产与其他部门有着明显的差异。林业生产带有较强的的区域性,不同地域造就不同形态的林地,产生有天然差异化的林产品。同时,由初生林地到大型森林的培育较为复杂,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在培育过程中,其依靠自然,受制于自然的特性也为林业生产带来难以预测的障碍和极大的风险。此外,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林地具有调节生态平衡的能力,政府对林地的开发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林业经济具有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开发难度大以及风险等级高的特征。林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使其处于投资领域中极为弱势的地位。此外,林产业的资金匮乏也在无形之中制约了整个林业经济的增长。一、我国林业投融资的问题分析(一)过于依赖财政资金(二)传统融资途径难度大在众多筹资方式中,银行贷款无疑仍是最广泛、最基础的途径。但是由于林业投资的周期性长,周转率低,往往出现与第1页共5页借贷期不匹配的现象,导致大量贷款难以回收。同时,涉林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虽然规模大,但缺乏有效抵押物。以林权为抵押品的贷款方式为林户和企业贷款拓宽了渠道,但是林权的流动性较低,难以有效的对林权进行估值,同时,我国企业普遍出现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导致林权抵押贷款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另一方面,借贷信息的不对称带来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风险。在此基础上,银行不得不减少对林企,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及普通林户的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导致林业企业出现筹资难的问题。(三)投融资渠道缺乏多元化目前我国林业资金主要以国家财政支出、银行贷款、外资注入以及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为主。这些融资渠道往往需要企业有极高的信誉、稳定的现金流和优质的资产包,而林业企业通常难以符合这些要求,就得以更高的成本取得融资。以传统渠道为主的融资方式导致林企不能根据自身的特性寻找合适的的融资途径,造成市场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进而限制了我国林业企业规模的扩大,不能形成产业集群。(四)投资动力不足一方面,林业与自然气候的紧密联系使产业本身就具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性,另一方面,林业经济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加重了投资的风险。繁多的税负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与此同时,由于林业单一的生产,较低的产品标准化程度,导致了林产业的流转能力不足,这使得投资回收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投资者不能像其他部门的企业,得到稳定的现金流,投资的吸引力大大减少。在建设林地的过程中,国家补助是有限的,造林带来的生态效益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补偿。就投资者而言,主要以分散的中小企业和林户为主,难以在无外界帮扶下供给全部支出,故而我国林业发展难以进行集约化生产。(五)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与林业有关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主的法律体系,而用于约束林业投融资方面的经济类管理规范还没有形成体系,这导致了林业企业产权不明晰,林地使用权不完整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投资的风险性,增加了林第2页共5页地开发中的法律纠纷。在政策上,我国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其本意在于保护森林资源,避免乱砍滥伐,但由此引起的采伐权的争夺,实际上导致了大量寻租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