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问题形成的公共政策原因及反思“政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工具”,[1]当前我国社会是一个深受公共政策影响的社会
而任何公共政策的产生,不能不说都是由社会问题所引发的
当社会问题出现时,公众总是寄希望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并促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而政府往往通过政策输出的形式实现对社会问题的消解
因此,公共政策被认为是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路径,是政府实现对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工具
公共政策研究者在论及公共政策时,基本都强调其对社会问题消解的功能和价值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随着一些公共政策的持续执行,我们却忽视了一个事实:公共政策也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显著原因
公共政策在消解社会问题的同时,又制造次生社会问题的例子在我国普遍存在
例如,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防止草场退化和沙化所制定的“草场承包”政策,在执行后却出现草场资源碎片化的现象,难以实现对草场的统一管理,导致草场的进一步退化和沙化;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我国“失独家庭”和普遍“421家庭结构”的出现使得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凸显;我国城乡二元户籍政策的形成和实施,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和“三留人员”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除此之外,我国一些旨在消解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也都出现了引起新的社会问题的现象,如收入分配政策与贫富差距问题、城市化与“城市病”问题、产业政策与环境问题、土地政策与失地农民问题等等
可见,公共问题的产生与公共政策生成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此,从公共政策视角看待社会问题的成因,这不仅能够拓展我们原有对社会问题“何以形成”的知识图谱,也能够使我们更谨慎于公共政策可能蕴含的风险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理论研究中对此还未充分重视
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基于当前我国公共政策的实践活动,审视和反思社会问题的政策成因,剖析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缘何又会引致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而对此必须要从社会问题是如何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