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路“三乱”存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一、公路“三乱”存在的根本原因1、执法与“执罚”观念倒置,为民服务理念缺失
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证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背离这一目的,行政执法不但不能实现上述目标,而且还会造成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质疑,滋生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分析近几年我市查处的公路“三乱”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明显看出,一些涉路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背离行政执法的真正目的,把行政执法作为谋取本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手段,寻找各种借口,巧立名目,超越权限,违规上路乱设站卡,滥用职权,违反有关政策法规,随意处罚过往车辆,不是以确保道路畅通,维护交通正常运行秩序为出发点,常常是以罚代法,以获取本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甚至人为设置关卡,影响交通
追根寻源,在于执法理念错位,为民服务意识淡漠,受利益驱动所致
2、执法队伍成分混乱,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基层涉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复杂
据了解,我市某县交警队现有在岗人员67人,其中在编正式干警只有10人,协警17人,协管员40人,编制严重不足,正式干警仅占在岗人员的14
93%,临时聘用人员成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力量
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如我市运输管理系统,今年以来本级办理和国纠办、省纠办所转办的几起群众投诉中,罚款不出据正式行政处罚书,不履行听证告知义务,不制作现场询问笔录固定证据以及滥用处罚程序的投诉案件时有发生
三是违纪问题相对突出
一些涉路执法部门因对执法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到位,罚款不开票,中饱私囊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教育培训,业务不精,政策法律水平不高,执法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严重影响执法队伍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3、财政支持保障不够,执法经费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