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近日,我院对接待涉法上访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涉法上访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我们认为应引起高度重视,并提出相应措施
一、当前涉法上访的新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和矛盾错综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涉法上访出现了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涉法上访的重复性
有的上访不成不罢休,多次上访,甚至到无理纠缠的地步;有的处访后又反悔,再次上访,不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收手;有的到多个机关、部门上访,到多级机关、部门上访
二是涉法上访的群体性
一些案件由于涉及的不是个别人的利益而带有明显的群体性
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农村集体诉讼问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破坏性,影响生产生活秩序、法院乃至行政机关的工作秩序,有的还会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有的还聘请律师、寻求媒体支持,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三是涉法上访的对抗性
当事人对于上访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写信或来访,而是采取了多种具有对抗性的手段
如有的打横幅、贴标语、喊口号;有的在机关门口喊冤纠缠,拦截领导车辆;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如自杀等等
二、涉法上访的成因就涉法上访的根本原因而言,肯定是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因此当事人必然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上访申诉
具体而言,涉法上访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法制逐渐走向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
特别是修宪以后,国家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对人权保障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人民群众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再选择沉默,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合法权益
二是群众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上访人群中的不少人法律第1页共4页素养不高,缺乏对法律的全面了解,不能正确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和程序,要么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时,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引起败诉,这样就不得不上访;要么在寻求司法保护的过程中,提出不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