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造“六大环境”,深入推进“一建双创”,按照“五型”机关建设要求,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转机制,建设作风优良、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人民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效能、高质量、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区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活动实施方案》(办发〔〕50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工商所“五化”(办公系统自动化、市场主体户籍化、市场监管巡查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基础设施配套化)建设为规范,努力建设“五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活动
二、总体目标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活动,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人民满意工商所”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来抓
力争经过3—5年时间的努力,使工商所建设和行政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将全县工商系统90%以上的工商所创建为县级人民满意工商所、60%以上的工商所创建为市级人民满意工商所、30%以上的工商所创建为省级人民满意工商所
三、创建标准创建“县级人民满意工商所”原则上每年评比一次,从每年的6月初开始,各工商所自评达到创建条件的按要求申报;创建“市级人民满意工商所”原则上两年评比一次;创建“省级人民满意工商所”原则上三年评比一次
每次创建评选活动第1页共3页中,所创建“县级人民满意工商所”的比例应控制在总数的25%以内;创建“市级人民满意工商所”的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