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开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两办《意见》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和带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拔进村“两委”班子,为推动全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原则要求(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
严格把握省、市关于候选人标准条件的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落实“两委”成员任职回避制度,注重选拔“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
原则上,政治素质不高,不执行甚至对抗上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年限内的;近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或信奉“×××”等邪教的;拒不履行村民应尽义务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履行职责的,不能推荐为“两委”成员候选人
不能推荐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标准条件,选举前由街道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二)进一步完善民主竞争机制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全第1页共6页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