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迪: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这一工作方针强调了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是教育在未来发展中化解矛盾、攻坚克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水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中央长期坚持的国家发展战略,是科学发展观在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中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应当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同时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大力支持教育发展,为实现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和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超前做好更加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准备
教育必须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大力促进公平,努力提高质量
教育要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必须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大胆突破,以改革促发展
教育的本质就是向学生传递人类积累的文明,开发学生的智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生能够传承、发展人类文明,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各类人才
教育改革千头万绪,应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
在教育管理体制创新方面,要建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责任制和问责制;要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合理规定各级政府在教育管理中的责任和职权,加强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鼓励地方和学校尤其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大胆探索教育改革实验
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要严格界定政府对学校的职责和管理权限,明确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要根据国情,建设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有机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