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学难道是村委会财产
据《沈阳今报》4月8日报道,XX市第二红领巾手拉手希望小学由于生源萎缩,被并入沙坨子小学
之后,村里把闲置不用的校舍以48万元的价格卖掉,所得钱款还了村里的外债
很显然,村委会把希望小学也当成了自己的财产
然而希望小学归村委会所有吗
那么这所希望小学停办了,谁有权卖希望小学
这是该事件引出的一个严峻问题
希望小学是为了贫苦的孩子捐钱建的,闲置后产权归谁
捐赠行为有其特殊性,善款捐出之后捐款人不可能拿回来,那么当受益人已经不再使用这些捐助建设的设施时,该如何管理
XX市第二红领巾手拉手希望小学是沈阳XX县区团委、市少工委、市希望办联合修建的
该区少先队员捐献废旧纸张,用统一变卖的5万元资金援建
现在,学校合并了,资产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也浮出了水面
把废弃的希望小学校舍等资源盘活是应该的,毕竟不能让这些资源白白在那里浪费
但“盘活”的目的,决不是让村委会拿钱去还债
希望小学不是村里的集体财产,村委会根本就无权拍卖它
那么,谁有权来处理这所特殊的希望小学呢
从法律上讲,捐款人给希望工程捐款是一种民事赠予行为,款项是捐给整个希望工程的,而不是专门给某个村子、单位和个人的,所以所捐的钱款应该专款专用
捐款不容易退回也没有必要退回,最好的办法还是拿它搞教育
办法一,可以让“希望”在合并后的学校延续
希望小学都建在贫困地区,教育不够发达,因此可以将拍卖旧校区设施的所得拿来投入到新校区的建设,改善孩子们的上学环境
这样,既能让善款有好的去处,也可以继续起到比较好的扶贫作用
办法二,将这笔钱收回,花到更需要援助的贫困地区,在那里建立希望小学
这种做法虽然在操作上难度相对大一些,但是把钱用到了“刀口”上,效果更好
总之,希望小学是各界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扶助设施,村委会当私有财产卖它是非常不妥的
我认为,即使一些希望小学因特殊情况合并了,也该慎重处理遗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