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发展,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年,在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把林业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的基础上,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林的产权,完成林权登记发证,落实林业政策,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二、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3月24日—3月27日)
召开全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对林权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各乡镇、村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改革精神
县林业局、广播电视局和各乡镇要采用形式新颖、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培训(4月1日—4月15日)
县林业局、各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能够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为完成改革任务奠定基础
(三)制定方案(4月16日—4月30日)
县林业局制定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报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并报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情、林情的基础上,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
各村制定本村的实施方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经村民民主表决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制定林地承包流转登记发证操作办法;二是制定林木采伐审批具体操作办法,落实服务承诺制、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规定;三是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第1页共2页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