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快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大做强建筑业为目标,以推进企业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建筑市场为手段,全面提升建筑业经济运行水平和队伍整体竞争力,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大做强建筑业,使其成为我县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用6年时间把我县打造成为建筑业大县
创造40亿元产值,实现超常增长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建筑业产值达到4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25亿元
培育20家建筑、开发企业,实现倍增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具有一级建筑资质企业2家,二级建筑资质企业由目前1家发展到4家,三级建筑资质企业由目前6家发展到14家,培育二级开发资质以上企业8家,三级开发资质企业12家
完成4亿元税收,实现翻两番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建筑企业上缴税金达到2亿元以上,占全县财政收入比例显著提高
打造10万人建筑大军
到20XX年底,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进一步拉动就业,打造一支具有*县特色的建筑劳务大军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政策支撑,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1
引进高资质企业
对域外建筑业特级企业到我县落户实行优惠政策
在我县设立总部的域外建筑业特级企业,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县政府按缴纳地方所得税额的50%给予补助
鼓励建筑、开发企业到我县注册
凡新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除货币出资外,允许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第1页共5页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按照《公司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登记的具体办法和途径,支持房地产公司股东以股权出质出资,扩大融资渠道
鼓励建筑、开发企业到我县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