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参考计划方案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街道“五好文明家庭”创立活动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全街精神文明建立的总目公文有约采编标,在创立、评选、宣传、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在提高家庭成员素养,树立具有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的先进家庭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进三个文明建立等方面作出了奉献
为了接着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立活动,更好地效劳我街建立“中国食用菌之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照上级精神,街道文明办和街道妇联会结合开展这项工作
现将详细要求通知一、从XX年年起,街道文明办和街道妇联结合组织开展评选表彰街道“五好文明家庭”和推荐全国、省、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工作
各村(居)、直属单位要接着组织开展好本单位“五好文明家庭”创立、评选和表彰工作,特别是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文明社区要积极响应,制造性地开展创立活动
通过创立活动,以家庭的文明和谐推进社会的文明和谐,为建立文明和谐的城西做出新的奉献
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依照闽妇[XX年]68号《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妇联会关于开展第六届福建省“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文明办和省妇联对XX年下发的“五好文明家庭”的“五好”详细评选条件作了修正
今后,将按照修正后的“五好”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其新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为: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结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榜样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精神,自觉恪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老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刻苦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