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诚信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营造全县“百日大会战”和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城市活动氛围。经研究,我局决定结合价格工作职能,大力开展“价格诚信月”活动,以促进价格诚信建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制止经济领域中的价格欺诈行为,推进“百日大会战”、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城市活动逢勃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这一目标,以“百日大会战”四项工作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城市活动为契机,以推进价格诚信为抓手,不断规范我县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价格诚信浓厚氛围,引导经营者自觉追求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努力构筑和谐平安,为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把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二、工作重点密切关注民生价格。着力整顿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商品房价格、农村客运票价和公交车、出租车价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市场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监测和发布工作。通过《今日》等媒体及时发布信息,生产成本和价格水平比较,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二)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一步深化清费减负工作。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实行“阳光政务”。把收费诚信建设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公示,要求各执行单位做到在收费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进行公示,做到公正、透明、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制度。凡是收取行政事业性收第1页共4页费的单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做到亮证收费,持证收费。加强收费员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三)围绕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商品房价格、农村客运票价和公交车、出租车价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渠道,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认真贯彻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明码实价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尤其要抓好国家发改委上半年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把价格诚信工作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价格信得过单位”等多种形式的价格诚信活动相结合。建立价格诚信信息采集制度,从正反两方面收集、整理、记录价格和收费诚信信息,建立价格和收费诚信单位档案。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布价格和收费诚信信息,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价格和收费诚信意识。活动月总结阶段评定“价格诚信单位”、“价格信得过单位”。四、时间步骤此次价格诚信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要根据我县实际,先调查摸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然后采用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的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目的和有关要求等,并下发价格法律、法规小手册,让经营者学习和掌握相关的价格知识。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印发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壮大活动声势,扩大舆论影响,以保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第二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为开展市场价格欺诈检查阶段。县物价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明确范围,第2页共4页并就《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的价格欺诈情形进行重点检查;然后以点带面,逐个落实明码标价,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并按检查工作计划,整体推进打击价格欺诈这一工作。同时,在学校开学后将专门组织精干力量,对参与收费诚信承诺活动的学校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对收费规范的学校将进行表彰授牌;对收费不够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