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改善发展环境交流一、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创造健康的价格环境一是编印并公布《县涉企收费目录》
在认真梳理现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的基础上,编印《县涉企收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收费政策公开透明
二是继续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
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定
另一方面,结合县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征收有关收费项目的政策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与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涉及企业经营性收费进行清理的通知》(青价费[2008]172号),以“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为原则,对全县所有涉企经营性收费进行集中清理
清理意见将向社会公布
三是认真做好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大厅进驻单位的收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完善大厅收费公示工作,每年结合收费年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管理
严格申报和审批程序,强化管理
对擅自扩大培训范围违规收费的坚决予以纠正
对经批准的收费培训班,督促办班单位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企业公布收费培训班性质、收费标准、培训内容、课时安排等信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员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企业物价联络员管理办法》,县、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每年召开两次物价联络员座谈会,直接听取物价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企业提出的急需解决的价格收费事项,由有关处(科)室集中研究并抓紧办理
对物价联络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价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
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价格收费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价格收费问题
近期,已对县内四区的非采暖用热价格进行了调整,暂时取消非采暖用热价格上浮20%的规定,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日常监管,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两证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